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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松下电器重要声明日本松下电器在“香港松下”事件中去得了最终胜利, 该事件已被中国工商行政执法部门列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实行十年来成功解决的十大典型不正当竞争案例之一。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Matsushia Electric Industrial Co., Ltd.)是一家总部位于日本的大型跨国企业(以下称“松下公司”)。多年来,松下公司及其相关公司在包括中国大陆及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在内的全世界范围内,在电动、电子及其他电器产品的设计、生产及营销的业务中使用“Panasonic”及“National”商标,而“Panasonic”(华语地区则为“松下”)标志更被作为公司名称的一部分被广泛使用。 “Panasonic”及“松下”商标已在包括华语地区在内的世界各地,在诸多类别的商品上被合法注册。凭借其高质量的产品、良好的销售业绩及有效的推广方式,“Panasonic”和/或“松下”标志的商品在世界各地,尤其在中国,已被公认为松下公司的专属商品。 鉴于松下公司的“Panasonic”、“松下”商标广泛的知名度,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已把该商标列为“中国重点保护商标”,予以保护。 2001年和2002年期间,广东省“顺德奇安特电器燃具厂”(以下称为“奇安特”)在包括热水器、煤气灶和抽油烟机等产品中的显著位置标注“香港松下电器”、“Paretionic”标识以及“HK Panasonic Appliances Int'l Group Limited”、“香港松下电器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字样,具有明显误导公众的倾向。而“HK Panasonic Appliances Int'l Group Limited”/“香港鬆下電器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称为“该香港公司”)实际上是奇安特的所有人和/或其相关人士在香港设立,并佯装合法授权奇安特使用“松下”、“Paretionic”名称、商标。经调查发现,该香港公司只是一家空壳公司,在香港没有任何业务或运作,其设立目的只不过是利用地区间的法律真空,为奇安特及其他人士在中国进行不正当竞争和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 松下公司向有关部门反映上述事件后,中国工商行政执法部门认定这种未经授权而擅自在公司名称及产品商标中使用松下公司商标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松下公司协助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在短短数月内,对奇安特,包括其注销后成立的相关公司,及其在中国境内的4家工厂和20余家经销商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打击,查处了大量的侵权产品,并做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将企业有关货品及材料销毁,并处罚款。 同时该香港公司故意佯装合法将“Paretionic”及/或“香港松下电器”作为其名称/商标使用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反香港普通法规定的“仿名牌”行为。松下公司于2002年4月16日以该香港公司及其董事/股东(都是中国公民,并和奇安特相关联)为对象,在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成功地取得了“禁止该香港公司及其董事/股东利用该名称、商标或其变体在中国或任何其他地方从事违法行为”的永久性禁制令,且香港法院还责令该香港公司及其董事,股东承担损失赔偿金及相关诉讼费用。 鉴于松下公司不懈努力及有关部门的严厉打击,在大陆,奇安特被迫于2002年8月28日在有关工商企业登记部门办理了公司登记注销手续。在香港,该香港公司也在2002年10月11日被公司注册机构除名并勒令解散。 松下公司特此声明:松下公司一旦发现任何人无论在任何地方,在未获得松下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在其业务或产品中使用与“Panasonic”、“National”及/或“松下”相同或近似的标志,即会采取严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执法部门提请查处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提请禁制令、查封、承担赔偿及诉讼费等要求。 松下公司更特此声明:松下公司将进一步与中国大陆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关部门紧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决心在包括上述司法管辖区域的全世界范围内清除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松下公司的良好的国际形象及声誉。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2O04年3月l3日
(消息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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