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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夺“奥拓”商标所有权 长安、江南闹上法庭 2006年5月24日,针对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和江南机器(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分别作出裁定,认为长安公司虽在先申请注册了“奥拓”商标,但鉴于“奥拓”一词的历史原因,任何一方在先取得“奥拓”商标专用权后,都不应由此而否定历史以及排斥原共存者的正当合理使用。 长安集团和江南公司在商评委作出裁定后不服,又分别向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记者昨天获悉,一中院已受理了这起商标行政案件,并将于8月进行公开审理。 2006年7月27日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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