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哥商标8年争夺战画上句号 辉瑞诉讼请求被驳回

围绕“伟哥”商标持续了八年的官司近日终于画上句号。昨日,威尔曼国际新药开发中心集团向外界透露,已经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法院驳回辉瑞全部七项诉讼请求。

立体商标败文字商标胜

据了解,辉瑞起诉“伟哥”商标侵权一案实际上牵涉到两个行为、5个诉讼。其中,商标外形方面,法庭最终判定,威尔曼“伟哥”药片的菱形外观侵犯了辉瑞“万艾可”的立体商标。

而文字商标方面,辉瑞公司认为,“伟哥”在中国乃至全球华人地区是一个妇孺皆知的高知名度商标,并且一提到“伟哥”,大家就会想到辉瑞公司,所以威尔曼公司及其授权的江苏联环公司在其药品上使用“伟哥”商标,侵犯了辉瑞公司的未注册驰名商标权;而威尔曼则辩称,“伟哥”商标系该公司第一家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的,按照“保护在先注册原则”,享有合法使用权利。

2006年12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辉瑞无法证明“伟哥”为其注册驰名商标,所以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法规定的合法权益,驳回辉瑞全部诉讼请求。

胜诉方称愿意双方合作

威尔曼的孙明杰表示,虽然现在官司判下来了,但是威尔曼还是愿意与辉瑞进行各种形式的合作,不排除组成商标共同体,联手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在产品销售上进行互补。

2007年1月19日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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