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手观音》再惹版权纠纷

因认为舞蹈《千手观音》侵犯自己的著作权,71岁的战友文工团原舞蹈编导茅迪芳将张继刚和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告上法庭。528,此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

原告茅迪芳的代理人表示,原告早在1987年就创作了舞蹈《吉祥天女》(又名《千手观音》、《大佛》)。随后,原告发现,张继刚以编导身份署名并由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演出的《千手观音》,与自己的作品有26处雷同。据此,原告要求法院判令2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抚慰金共100万元。被告方的代理人表示,《吉祥天女》系原告和顾小舟共同创作,属于职务作品,因此原告并不具有个人起诉的资格。代理人还提出,《千手观音》与《吉祥天女》是不同的两个舞蹈作品,两者在主题立意、舞蹈结构、音乐等各方面,均存在着本质的不同,所以不可能构成抄袭。此案将择日宣判。

2007612                           来源: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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