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23)最高法知行终913号(组织闭塞剂发明专利授权案) 【裁判要旨】专利申请驳回复审决定引入的所谓参考文献并非用于佐证驳...
近日,我所代理的一件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件获得二审胜诉,该发明专利因说明书公开不充分而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全部无效。 纠...
松下电器(日本)vs广东三蓝药业(中国)(在本案中首次将汉字“松下”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导读:诚信经营自己的品牌,杜绝搭车摹仿傍名牌。

简介:中国某企业在婴儿食品、消毒剂、咖啡、糖等商品上抢注了多件“松下”商标。我所受松下电器委托,针对被抢注的一系列商标先后提起了异议、无效宣告申请。在本案中,我方收集大量证据证明商标“松下”与“Panasonic”在中国的极高知名度,并主张二者具有对应关系。同时举证该中国企业的恶意申请。最终,商评委认可了我方观点,认定“松下”与“Panasonic”为驰名商标,且两商标经使用已建立了对应关系。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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