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履职的公告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经成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4年11月6日起履行法定职责。

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集中管辖原由北京市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三、北京市各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11月6日起不再受理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2014年11月5日以前,当事人已经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上诉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但尚未审结的,继续审理;当事人已经提交起诉、上诉材料但尚未立案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查、立案并审理。

四、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

特此公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日期:2014年11月7日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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