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申请撤销退款政策新变化


据欧洲专利局最新消息,从2016年7月1日起,对于申请人在实质审查开始前撤销、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销的欧洲专利申请,欧洲专利局将给予100%退款返还。而在此之前申请人只享受75%的退款。
 
此外,欧洲专利局还会在开始实质审查日期之前至少2个月通知申请人。因操作因素,最初只会对某些申请发出此类信函,但之后会对更多申请发出信函。
 
不管申请人有没有收到通知信函,任何在实质审查之前被撤销、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销的申请都会受益于该全额退款政策。
 
没有必要回应通知信函。实质审查将在规定的日期或者之后开始。另一方面,欧洲专利局承诺在规定的实质审查日期前不会开始审查程序,如果申请人倾向于撤销申请,那么在实质审查开始日期之前提出有效的撤销将会享受全款退款。
 
时间:2016年7月7日
来源:EPO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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