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标志和商标保护的差异


中国商标代理人 魏娜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与生产经营者的商业活动息息相关。与商标不同,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比如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于2022年登记的“中国空间站”、
”“ ”“
等13件特殊标志;再如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登记的“2022年第19届亚运会”、“杭州亚运会”、“杭州亚运会会徽潮涌( )”等12件特殊标志,以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为2020年阿联酋迪拜世界博览会中国馆登记的“ ” 特殊标志。实际上,商标与特殊标志保护的主体、客体、权利范围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区别,本文主要谈一下以下几点不同。

1. 适用法律不同
 
《商标法》是关于商标的基本法律。它详细规定了商标注册、使用、转让、保护和管理等内容,其宗旨是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进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维护商标的信誉,以保证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是管理特殊标志的基本行政法规。该条例是为了加强对特殊标志的管理,推动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发展,保护特殊标志所有人、使用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 权利主体不同
 
我国商标权的主体是非常广泛的,可以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以及与中国签订有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公约或以对等原则相互保护商标权的外国公民或法人。商标申请的主体多为从事工商业经营活动的营利性组织。
 
而特殊标志的权利主体是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者,一般为中央国家机关或组委会事业法人。不过特殊标志的授权使用人可以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
 
3. 注册或登记方式不同
 
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后取得商标专用权。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初审公告。公告期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三个月公告期内提出异议。若无异议提起,公告期后商标获得注册。若申请商标被提起异议,由商标局对异议是否成立进行审查,再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
 
而举办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者或者筹备者对其使用的名称、会徽、吉祥物等特殊标志,需要保护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保护处提出登记申请。审查机关只对特殊标志是否违反《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禁止登记的条款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即可登记,对于是否损害他人在先权利并在所不问。因此,特殊标志登记没有初审公告,也不存在异议程序。如果有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特殊标志公告刊登之日至其有效期满的期间,请求宣告特殊标志登记无效。这种审查方式,是由于特殊标志对时效性要求较高,审查周期过长不利于特殊标志的及时保护而设立的。
 
另外,商标注册申请,仅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简易手续文件;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还需提供国务院批准举办该社会公益活动的文件、准许他人使用特殊标志的条件及管理办法等必要手续。
 
商标注册申请时需选定商标所使用的具体商品或服务,即选定具体类别下的具体商品和服务的名称。商标获得注册后,注册商标限定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项目上,并在该范围内受到保护。而特殊标志可以使用在与其公益活动相关的所有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登记时无需进行具体商品和服务的选定,即在类别和类别名称一栏中可直接填写类别及类别名称,不必填写组名及具体商品或服务名称。大多数申请人会选择《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1类至第45类。

4. 申请类别和保护期限不同
 
一般商标的保护期为10年,保护期满前12个月可以提出续展申请,续展后商标保护期再延长10年,续展次数无限制。
 
而特殊标志有效期为4年,自核准登记日起计算。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延长的期限由国务院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

5. 使用方式有所不同
 
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注册商标的使用主体可以是注册人,也可以是注册人的被许可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与其公益活动相关的广告、纪念品及其他物品上使用该特殊标志,并可以许可他人在核准使用该标志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特殊标志使用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报使用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查。许可他人使用特殊标志,未签订使用合同,或者使用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的将可能会面临处罚。
 
以上关于特殊标志与商标几点差异方面的法律小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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