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化学领域,当发明宣称实现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时,无效该专利会存在困难。本案提供了一种成功的无效策略。 简介: 根据客...
近日,我所代理的原告某株式会社诉被告广东某公司的2件专利侵权纠纷一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均判令被告停...
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资讯 > 业界动态
中日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自2015年11月1日起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日本特许厅自2011年11月1日启动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该试点至2015年10月31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日本特许厅关于延长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的联合意向性声明》,中日PPH试点自2015年11月1日起延长三年,至2018年10月31日止,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时间:2015年11月19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回到首页
友情链接:北京魏启学律师事务所
Linda Liu & Partners©2008-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13869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3161号
×

打开微信“扫一扫”,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