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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划重点之加拿大专利法律制度调整篇


管理部  郑欣
 
Ladies and乡亲们!加拿大专利法规修改了哦,加拿大专利局颁布的新的专利实施细则,已自2019年10月30日起生效,其中涉及十三项主要修改!
 
下面选择和我们申请手续密切相关的点一一进行说明:

一、PCT国际申请进入加拿大期限
 
修改前,PCT国际专利申请可以选择在申请日/最早的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进入加拿大国家阶段,如果错过30个月期限,申请人也可以选择在申请日/最早的优先权日起42个月内进入加拿大国家阶段,只要多缴纳200加元官费即可。多给了申请人一年的时间,收费还这么良心,加拿大专利局简直宅心仁厚。
 
然而这么宽厚的政策,还是要成为过去式了,修改后的加拿大专利实施细则规定,如果申请人在申请日/最早的优先权日起30个月-42个月之间选择进入加拿大国家阶段,那么不仅需要缴纳200加元官费,还需要向加拿大专利局声明,错过30个月为非故意行为(unintentional)!所以如果申请人的策略是将加拿大作为备选国,等其他国家出审查结果再选择在42个月内进入加拿大的,需要多留意这个变化哦。
 
此外,这次修改只适用了PCT国际申请日在2019年10月30日及以后的申请,如果国际申请日在2019年10月30日以前,申请人还是可以只缴纳200加元官费,就可以在申请日/最早的优先权日起42个月内进入加拿大~
 
特别需要提醒乡亲们关注的是:目前unintentional声明究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审查员接受的尺度不一,而且是完全取决于审查员的判断来做出的决定,且没有后续可申诉的程序,对于此42个月期限,建议大家慎重使用。对于进入加拿大的期限,敬请按照30个月来计划,只有在万不得已错过期限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作为一个补救措施来做尝试。
 
二、答复期限的缩短
 
此次修改,还缩短了答复审查意见,办理登记手续以及提交实审请求的期限,关于答复期限调整,详见如下表格:
 
 

其中答复审查意见延期两个月的官费为200加元,而缴纳办登费的期限不可延期。
 
 三、 放弃及恢复


关于期限恢复的各项规定目前适用于审查意见发文日,授权通知书发文日,维持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以及实审请求期限届满日在2019年10月30日之后的。
 
其中需要关注的是,关于年费以及实审请求,错过期限后并不立即视为放弃,官方给了非常充足的时间补交维持费及请求实审。而且由于官方并没有给出“Due care”的标准,但是大家知道“Due care”相对于unintentional来说门槛还是很高的,为了避免专利被视为放弃,一定要多留意加拿大专利局下发的期限提醒通知书哦,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拖到需要使用“Due care”的时候。

四、降低对于规定申请日的要求
 
按照之前的标准,非PCT的加拿大申请,如果需要获取有效的申请日,需要向加拿大专利局缴纳申请费,并提供英文或者法语的申请文件。
 
但是根据修改后的专利法规,申请人可以在递交申请时不缴纳申请费,也可以不递交申请文件,在递交完申请后,加拿大专利局会下发补交申请文件的通知,申请人可以在通知书发文日起2个月内补交申请文件+缴纳150加元滞纳金。对于没有缴费的申请,申请人也可以在官方下发缴费通知书后3个月内补交申请费+缴纳150加元滞纳金。后补申请文件及补交申请费不会对申请日有任何影响。
 
然而对于PCT国际申请进入加拿大国家阶段,则不能适用此规定,申请人还是需要乖乖的在进入国家阶段的同时缴纳申请费并递交申请文件。

五、 优先权要求及恢复
 
根据目前的做法,加拿大专利局不要求申请人递交优先权文件,除非审查员有特别要求。而且加拿大也不允许恢复优先权,不管进入国家阶段的申请是否在PCT国际阶段请求过恢复优先权。
 
修改之后,加拿大专利局要求申请人递交优先权非本国申请的优先权文件或者DAS码,PCT国际阶段已向国际局递交优先权文件的可以不用重复递交。
 
另外,只要申请满足unintentional的要求,对于巴黎公约申请,优先权就可以在14个月内恢复,对于PCT进入加拿大国家阶段可以在进入日后1个月内恢复优先权。恢复优先权没有官费!
 
注意这里对于优先权的恢复同样放宽了尺度,但是对于unintentional的标准,还是如前所述,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我们还是得慎用。

六、转让协议
 
按照之前的做法,为了在加拿大专利局记载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变更,申请人需要提交转让协议及缴纳100加元官费。其中,根据加拿大专利局要求,转让协议必须有见证人签名才会被视为有效,如果没有见证人签名,则需要其他辅助文件,例如宣誓书,或者美国专利局下发的转让备案通知书等。
 
在修改实施细则之后,申请人可以选择递交转让协议,也可以选择不递交。如果受让人是专利权人/申请人,那么只需要向专利局提交受让人的姓名,邮编及地址信息就可以完成变更。如果受让人不为申请人/专利权人,可以不递交转让协议,只需要向官方另外递交说明如,宣誓书等,就可以完成转让。但是,100加元的官费还是要交滴。

七、电子申请
 
根据新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在非工作日递交电子申请。

八、关于序列表
 
新的规定表明,递交的序列表将不再作为页数计算超页费。而根据之前的规定,在缴纳最终办登费时,需要交6加元/页的超页费,超页费也包含序列表的页数。
 
除以上修改外,专利局还针对NEW MATTER的增加,授权后修改和错误更正,第三方权益,分案申请以及禁止反言等方面有些修改,关于这些部分如果有感兴趣的同学们,可以多关注加拿大法规修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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