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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技术参考类证据在答复审查意见中的运用及作用


中国专利代理师 孙睿
 
一、前言

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的推进,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也面临着新的变化和挑战。例如,以笔者去年的个人感触来看,审查员在实质审查中结合实施例来评述创造性以及不支持的情况有增多的趋势,这往往需要申请人在答复审查意见中提供更有利的证据对其主张加以佐证。

关于审查意见答复中可以采用的证据形式,经常采用的有“追加试验证据”、“教科书、词典等公知常识类证据”以及“网页资料等技术参考类证据”等等。从答复审查意见时的证明力来看,追加试验证据以及公知常识证据无疑是更为理想的。但是,无论是追加试验类证据还是公知常识类证据,均需要申请人花费较长的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在注重审查效率的当下,想要在答复审查意见前的短时间内准备恰好合适的上述类型证据是有难度的。

另一方面,“网页资料等技术参考类证据”虽然在技术证明力上不如上述证据严谨,但是有“收集相对容易”、“使用灵活”、“技术针对性较强”等优点,在审查意见多样化的当下,也是提高意见陈述论证力度的一种可行且有效的方式。

以下,笔者结合实际案例来简单谈一谈对技术参考类证据的一些心得体会,敬请斧正。
 
二、具体案例

案例1:在明确技术特征差异时的应用

本案中,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覆铜层叠板,如下表所示,其特征之一在于限定了铜箔一侧的表面具备特定的峭度Sku,并由此解决了“减小传输损耗”的技术问题。
 
区别特征:限定了铜箔一侧的表面具备特定的峭度Sku
要解决的课题:减小传输损耗
审查意见的认定(节选) 申请人的答复(节选)
对比文件3记载了“低粗糙度的铜箔能够抑制传输损耗”,在该原理的教导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对峭度进行调整从而获得传输损耗更小的覆铜板。
对比文件3仅公开了Rq(均方根高度)、Ra(算术平均粗糙度)和Rz(最大高度),均属于“线粗糙度参数”中的凹凸的高度特征。
本申请的峭度Sku表征的是“面粗糙度参数”中的峰的尖锐度(即凹凸的峰是尖锐还是平缓),在技术本质上反映的是与Rq、Ra、Rz截然不同的形貌特征。

针对该特征,审查员认为对比文件3给出了技术启示。对此,申请人提供了涉及表面粗糙度的网页证据证明了本申请限定的峭度Sku与对比文件3所公开的Rq、Ra、Rz的技术含义截然不同。

即,案例1通过提供技术参考类证据佐证了本申请与对比文件3所公开的技术特征并不存在技术关联性,消除了审查员的误解并证明了本申请的独特性。最终,在结合其他争辩说理的基础上,审查员接受了申请人的主张,本发明获得了授权。
 
案例2:在证明技术效果差异时的应用

本案中,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光学层叠体,如下表所示,其与对比文件1在应用领域以及所要解决的课题上均有所不同。
 
  本申请 对比文件1
保护客体 光学层叠体 滤光器
应用领域 Mini/Micro LED显示装置 等离子体显示面板(PDP)
要解决的课题 防止发光元件间的混色 提供具有优异的可再加工性、耐久性和可靠性的用于PDP的滤光器

在审查阶段,审查员出于结构组成的近似性,将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宽泛地认定为“如何降低可见光的透过性”。

对此,申请人提供了网页证据图示了等离子体显示面板的基本结构,证明了在对比文件1所涉及的“等离子体显示面板(PDP)”领域,各色的单元被完全隔离,因此,并不会发生本申请所提到的“Mini/Micro LED显示装置中发光元件间的混色”问题。

即,案例2通过提供技术参考类证据间接佐证了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在结构课题上的差异,证明了本申请所要解决课题的针对性和独特性。最终,在结合其他争辩说理的基础上,审查员接受了申请人的主张,本发明获得了授权。
 
案例3:在答复不支持时的应用

本案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具备芯部和覆盖部的活性物质,其中覆盖部包含A元素以及氧元素,且限定了A元素选自特定的5种元素。

在实审阶段,审查员认为本案实施例中仅记载了A元素为某一种特定元素A1的例子,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1得不到说明书支持。并且,在与审查员的电话沟通中,审查员坚持认为需要将A元素缩限到元素A1才可以克服不支持缺陷。

对此,申请人在答复中提供网页技术参考类证据,证明了A元素中,至少A1和A2在“氧化物的耐酸性高”以及“离子性”方面数值接近,而上述共性分别与本申请的要解决的课题“芯部与覆盖部牢固结合”以及“覆盖部的耐酸性”相关联。

最终,该意见陈述说服了审查员,本案权利要求1以将A元素缩限到“元素A1和A2中的至少一种”的方式获得了授权。
 
三、小结

以上,笔者抛转引玉地罗列了一些技术参考类证据在答复审查意见中的应用。笔者认为,专利申请作为技术文献的一种,其创新点与发明人独特的技术发现或者技术应用方式息息相关。因此,在答复审查意见的过程中,在结合专利法和审查指南的规定,从法律适用角度分析审查员评述的合理性的同时,也需要从技术角度分析和梳理本申请与现有技术的差异在哪里,其是否体现到了目前的权利要求书当中,进而是否反映到了意见陈述当中。此时,技术参考类证据在澄清技术细节、反驳审查员的质疑、证明技术效果、补充说明书内容等方面均具有良好的补强效果,积极活用技术参考类证据可以大幅增加被审查员接受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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