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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技术进出口合同的注意事项及登记手续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技术进出口合同主要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等合同。由于中国对技术进出口实行统一管理,所以在签订技术进出口合同时,在满足合同法要求的同时,还有注意国家对技术进出口合同的一些强制性规定。

本文就签订技术进出口合同时合同条款中的注意事项以及根据相关规定必须办理的登记手续等,予以简单介绍,供参考。

1、合同条款中的注意事项

1)基本内容:

在签订技术进出口合同时,首先要注意合同中应该包括的基本内容,这既是合同的基本要求,也是今后进行登记手续时,必须填写的项目。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①合同号                                                           
②合同名称
③技术提供方
④技术接受方
⑤技术名称                                                         
⑥合同金额
⑦支付方式                                                         
⑧合同有效期

2)技术使用费

大多数的专利使用许可合同,是以入门费和提成费的方式取得技术使用费。对入门费没有明确的限制,但对于提成费,尽管没有相关规定,但现在大多数当地的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要求根据销售额乘以提成率的方法来计算。而且一般提成率不能超过5%,还有个别地方要求不能超过3%。

3)技术转让方的知识产权和技术受让方的保密义务

为保护技术转让方的合法利益,合同中一般都明确规定技术进口合同的受让人、让与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保密范围和保密期限内,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此外,合同中最好能明确技术转让方的知识产权的范围,受让方认可转让方的知识产权有效性,并且不能对其知识产权提出无效或者进行冒认申请。

4)改进技术的归属

根据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27条,在技术进口合同有效期内,改进技术的成果属于改进方。该条款为强制性规定。如在合同中约定所有改进技术均归属转让方,该条款可能会被认为是违法而无效。

5) 限制性条款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得含有限制性条款。如要求受让人接受并非技术进口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要求受让人为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技术支付使用费或者承担相关义务;限制受让人改进让与人提供的技术或者限制受让人使用所改进的技术;限制受让人从其他来源获得与让与人提供的技术类似的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的渠道或者来源; 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产品的生产数量、品种或者销售价格。 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利用进口的技术生产产品的出口渠道。

6) 税费的承担

一般认为,技术使用费所产生的税金应有转让方承担。对于要求受让方承担税费的包税条款在一些地区是不允许的。但是现在对此条款的监督比较放松,只要当地税务机关不干涉,即可以。
 
2.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条例》规定,中国对技术进出口进行统一管理,并且将技术进出口合同分为自由类、限制类、禁止类。根据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或者限制进口的技术目录。属于禁止类的技术,不得进口,属于限制类的技术要经过事先审批手续,属于自由类的技术实行合同登记管理。在此仅对自由进出口技术的合同登记手续进行介绍。

1)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登记手续

商务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条例》的规定,进行负责全国的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根据商务部的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

但每次办理手续时,要事先调查当地的具体规定,省会地区大部分可以直接办理,但地方要经过地方或所在开发区的审批后,再到省会地区办理登记手续。

又,根据2009年3月1日施行的《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要求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首次提成基准金额形成后60天内,履行合同登记手续。

※ 提交文件: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申请表和数据表

①技术进(出)口合同
②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③财务报告等。
④审批过程

根据各个地方的不同要求,有些地方在办理之前须经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初审,然后取得地方管理部门下发初审合格的批准文件后,再由本人到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

※ 审查时间:

一般主管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进(出)口合同进行登记,颁发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

 ※ 合同内容的变更

经许可或者登记的技术进(出)口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许可或者登记手续。合同的少量内容变更可以做变更手续。

※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的作用:

申请人凭该证,办理外汇、银行、税务、海关等相关手续。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登记及专利转让合同的登记

涉及到专利许可及转让的技术进出口合同,根据《专利法》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办理完上述登记手续后,还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登记手续。

1)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登记

※提交文件:

①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②许可人出具的工商登记证明书原件或经过所在国公证认证的复印件。
③许可人出具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护照复印件。
④被许可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被许可人法人代表的护照复印件。
⑥被许可人的技术监督局代码证书复印件。
⑦合同书原件一份及中文译文
⑧专利证书复印件。(如果出现共同权利人的情况,需要其他权利人出具证明)
⑨专利局指定申请表。
 
※审批过程和审查时间

可以直接到国家专利局负责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审查时间为3个工作日,也可以通过地方的专利管理部门办理,经地方专利管理部门审批后,转交国家专利局。专利许可合同登记后2个月内,专利局将予以公告。

※ 合同内容变更

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专利转让

※提交文件:

①权利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②合同书原件一份及中文译文
③专利证书复印件
④专利局指定申请表

※需要时间

提交文件审查合格后,需要30个工作日可以取得转让通知书。

以上,介绍了中国技术进出口合同条款中的注意事项和登记手续。但在实务操作中,还会遇到很多实际问题,特别是登记手续的审查有越来越严格的趋势,所以在签订技术进出口合同时,最好委托有经验的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并且委托有代理经验的代理事务所代为办理登记手续会比较顺利。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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